​《民法总则》对非法人组织有哪些规定

2026-02-05 05:45 来源:雅篇生活网 点击:

《民法总则》对非法人组织有哪些规定

市民咨询:近日,市民林先生咨询律师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》(下称《民法总则》)对于非法人组织的规定有哪些?

国家一级律师、河南向东律师事务所主任崔向东,法学博士、资深律师、商丘师范学院法学教研室主任杨世建答复:

《民法总则》的第四章对于非法人组织做了具体规定。内容如下:

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,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。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、合伙企业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,非法人组织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登记。设立非法人组织,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,依照其规定。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,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。法律另有规定的,依照其规定。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非法人组织解散:(一)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;(二)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;(三)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。非法人组织解散的,应当依法进行清算。非法人组织除适用本章规定外,参照适用本法第三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