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芳华》老好人刘峰的悲剧:妻子走后娶了风尘女,靠卖盗版书维生
《芳华》老好人刘峰的悲剧:妻子走后娶了风尘女,靠卖盗版书维生
《芳华》:一个绝世好人,却被妻子和风尘女抛弃,靠卖盗版书维生
严歌苓的小说《芳华》,自从被冯小刚改编成电影后,受到大众的追捧,展开了关于善良,关于好人为什么难做的探讨。
小说主要讲述了 20 世纪七八十年代,西南某文工团中一群正值芳华的青年一代,经历了人生中青春的美好、 理想的飞扬、爱情的萌发、战争的洗礼、时代的变迁等种种 人生境遇。
但是我依然更喜欢小说,影片可以带来一个更加直观的映像,自然更加讨巧,但是我更喜欢文字背后的那种穿透力,它需要你静下心来,慢慢品味,也许每一个人都会有着不一样的感觉,横看成林侧成峰。
而看电影难免会掉入导演的“陷阱”中,会被演员的演技而迷惑。而读小说,我们可以从那些或细腻,或粗犷的文字背后砸吧出不同的意味,也许有时我们忍不住会拍案而起,怎么是这样子的呢。
今天来尝试分析一下《芳华》的男主角刘峰这个人物,他是一个活雷锋,一个老好人,谁有了困难,他都会义不容辞地挺身而出,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老好人,最后却过得困顿不堪,连风尘女子都弃他而去,妻子为了别人离开了他,靠卖盗版书勉强糊口,最后得了癌症而死。
其实,我们从刘峰这个人物形象看到了许多东西,看到了现实生活残酷的一面,看到了人生百态,更是看到了人性,在感慨唏嘘后,发人深省。
01、刘峰是一个好人,好得让大家心生嫉妒
小说讲述的背景是20世纪的70年代,一群有文艺才能的少男少女们从大江南北挑选出来,进入某部文工团,她们才艺不同,性情各异,相互之间碰撞出不乏黑色幽默的剧情,发生了一段令人意想不到的故事。
小说的男主人公刘峰,个子不高仅1.65,而且其貌不扬,他的童年是在一个县级梆子剧团度过,这是山东的一个穷县,长大后成为了某野战君的工兵营的一名战士,后来因为翻跟头漂亮,被选入剧团。
在剧团中,刘峰没有多少存在感,但是剧团的人似乎又离不开他,每次遇到什么事情,他们都会第一个想到刘峰,而刘峰也会立马出现在他们面前,为他们修屋顶,水龙头,帮女兵澡堂修挂衣架,反正承包了剧团的木工、铁匠和电工的所有活计。
在文工团里,不管是谁需要帮忙,只要喊刘峰,他都会帮,不管这个忙是大还是小。因为他自知是不重要的人,要用无数不重要的事情凑成重要。
刘峰不仅仅是在这些琐碎事情,细枝末节中默默关照着剧团的每一个人,每当大家遇到难事和大事,刘峰总是第一个冲出来,就连大家的内心深处的自尊心,他也都一一在暗中将其抚慰。
何穗子有次在打靶中,担任警戒哨兵的萧穗子因为开小差,致使一个老太太误闯入了打靶场,而且老太太在一记枪声吓晕过去了,刘峰主动陪着萧穗子处理一切善后事情。
刘峰去北京开表彰大会回来,不惜大包小包帮女兵们带来家里的各种东西,并且当着众人的面特意给萧穗子带来她父亲回到北京的消息,以及父亲托他带来的好吃的零食,萧穗子一直因为父亲的问题感到自卑,这次是大大扬眉吐气了。
刘峰牺牲了休息时间帮炊事班马班长打了一套漂亮的沙发。
剧团的男生嫌弃何小曼身上有味道,都不愿意做她的舞伴,这时候,刘峰再一次站了出来,他用两人一遍遍的默契配合的舞姿,不仅呵护了小曼内心的自尊,并且也让众人闭上了嘴巴。
可就是这么一个善良的人,除了何小曼,其他人的心里却并非是那么认同他。
因为在大伙的普遍认知中:人得有点儿人性。如果一个人太过完美了,反而缺少了真实感。同时太好的人,难免让身边的人有种相形见绌的不适感。
刘峰太好,简直已经好得缺乏了人性,他的好不仅没有博得众人的敬佩和认同,反倒是旁人变得心理阴暗,想看他犯点儿错,露点儿马脚什么的。
这不免让我想起了《丑小鸭》的童话故事,一只小天鹅无意中落入了一群鸭子当中,因为它的别具一格,从而遭到了边缘化,于是被众鸭子认为这是一只“丑小鸭”。
里士多德认为,一个悲剧人物最重要的核心特点是“善良”,一个善良的人的悲剧遭遇才会引起更多人的共鸣,也更富有艺术效果。
02、好人原来也有七情六欲,触摸事件令他跌落神坛
刘峰一贯的表现逐渐将自己置身于高高的神坛之上了,他已经不是一个普通人,甚至都已经没有人的性情了。
他好得令人心生嫉妒和不安,可是世事难料,这么一个好人,居然发生了一件令人不齿的“触摸事件”。因为对爱有了憧憬,对深爱的林丁丁不能自禁,冲动地拥抱了一下。
这在文工团不亚于十级地震的威力。
一直以来以, 刘峰以一个善良的躯壳活着,展现了一个完美的性格活着,逐渐地,他被 “善人”的标签所绑架。但是他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其实刘峰也只是一个普通人,一个血气方刚的年轻人。
本能与理性在他身上不断分裂,最终通过这次“触摸”事件爆发出来,看似偶然的事件其实背后暗含着其发生的必然性。
一开始,众人既感到了心理平衡和欣慰,因为这个完美无缺的人终究也是一个凡人,他也会犯错,大家都是彼此彼此罢了。
所以当事人林丁丁哭着跑回宿舍时,大家在安慰她的同时,对于刘峰的举动表示一种豁达的态度。
尤其是高干子弟郝淑雯,她逼问林丁丁:
”干事和参谋爱得,人家刘峰就爱不得?“
”刘峰怎么了?哪点配不上你?“
最后郝淑雯甚至警告丁丁:
”你不爱他,是你的权利,他爱你,是他的权利,但你没有权利出卖他。“
而林丁丁也满口答应,绝不出卖刘峰。
可是当组织上闻到风声来找林丁丁谈话时,为了自保,她毫不犹豫地将所有的事情脱盘而出,事情的性质恶化成了猥亵。
林丁丁的松口,犹如推倒了第一张多米诺骨牌,事情朝着不可逆转的方向发展,众人纷纷站出来声讨刘峰。
刘峰从一开始受到人们的推崇,发展到了受人唾弃,这都是一瞬间发生的事,刘峰 一夕之间从天堂走向了地狱。
当刘峰被诬陷调戏女兵时,曾经得到过帮助的人没有一贯站起来帮他说话,反而是一个个前呼后拥地站出来揭发他,借此和他划清界限。
我想那一刻,从神坛跌落的刘峰,先是茫然无措,继而是悲愤的,他往日的好都被当作了理所当然,如今大家也是理所当然地翻脸不认人。
这次“触摸事件”将人性之中的善与恶展现得淋漓尽致。
同时我也感慨,为什么好人的偶然一次出错,就会被打入万劫不复的地步,而浪子回头则是金不换,这也许就是人性吧。
从人性的角度来说,一 个完美得像一尊神一样存在的人,如若有一天突然坠入“凡间”,被世俗所掩埋,那绝对是一个很有趣的谈资。
03、生活再苦难,依然是本着善良之心
因“触摸”事件,刘峰成了所有人眼中的败类,被集体抛弃,被迫离开文工团,下放到偏远的伐木连,人性善恶显而易见。刘峰气愤之余,将所有的荣誉证书扔掉,但这也是一时之气。
后来刘峰义无反顾地冲上前线,在战场上他手臂受伤了,本来是可以医治好的,可是刘峰却让送他的司机先去给部队送弹药和补给,以致于耽误了最佳时机,他的一个手臂因此也报废了。
这或许是出于他一贯的高贵品质,也或许在那次“触摸事件”的刹那间,他就已产生了求死的愿望,或许是在后来众人对他沉痛批判时,他便看穿了世事和人性,觉得了无生趣了。
刘峰光荣负伤后,上级要给他嘉奖,可他拒绝了。他明白英名是不作数的,不能用来兑换真情和幸福,只不过是份虚名。
尽管如此,可是他的善良却早已深入骨髓,和他融为了一体。
复员后,虽然刘峰生活窘迫,他的妻子是一名售票员,可是没有多久也投入了另一名司机的怀抱,用她的话来说:“至少他还有一个完美的躯壳。”
刘峰就靠着一个手臂,每天骑着一辆旧三轮车,贩卖盗版书,来养活自己的母亲和女儿。
虽然过得如此潦倒不堪,当他看到站在街边做“生意”的小惠时,顿时心生怜意。
他本来生活就已经是入不敷出,他还是把小惠接到自己的出租屋内,还从自己并不宽裕的生活费中,拿出钱让她去上美甲班、花卉班等各种培训班,可是均以失败告终。
刘峰其实并不爱小惠,但他的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。
也许刘峰的爱在多年前早已经被一个林丁丁全部破坏殆尽,如今他无法去爱上别的女孩,他和小惠在一起,一个是出于同情,另一个也是因为太过寂寞,他需要有人陪同度过那一个个漫漫长夜。
虽然他不爱小惠,但是对于小惠却也是付出了不少心血,他一直试图将她从迷途中拉回来。后来刘峰发现,小惠再次重操旧业,失望之余的他向郝淑雯借了1万块钱,给了小惠,以此了断了两人的感情。
而小惠用这笔钱做了大高鼻子、大双眼皮,全部成套升级,做起了五星饭店客人的生意。几年以后,小惠在四川老家买了房,当上了单亲妈妈。
她送女儿去学弹钢琴,上贵族学校,长大后跟自己是完全不同的女人。
不知道刘峰知道这一切,心中会做何感想,小惠拿这笔钱作为了提升“职业”的资本,但同时她这么做的原因是希望赚更多的钱,让自己的女儿将来过上正常的生活。
也许这就是生活的本质,既讽刺又残酷。
好在,刘峰曾经的善意终究打动了另一个苦命的人:何小曼,在小曼的陪伴下,刘峰平静地度过了最后的日子。
最后终于因癌症而去世。
也许这是岁月对于刘峰最温柔的一次善意了吧。
结语:
《芳华》讲述了一群文工团的故事,引发了大众对于“好人难做”的热议,其实我觉得严歌苓只是通过这么一个故事,将人性深处的东西展现出来了,所有的好与坏留给读者自己去思考和感悟。
善意并没有错,但是没有底线的善意,不仅纵容了恶,同时也是对善良的人一种伤害。
小说在结尾留下了一个温暖的尾巴,刘峰虽然历经了人情冷暖,但是他依旧没有改变他的善良和淳朴,最后生活也给了他一个不算圆满的圆满结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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