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交豁免权≠免死金牌!
外交豁免权≠免死金牌!
昨天,发生在杭州万象城一男子公然持铁锤打砸进店,抢劫黄金。现场一片混乱。在该男子抢劫逃离仅仅9分钟后就被警方抓捕归案。被抓时还高喊“我有外教豁免权”。难道拥有外交豁免权就可以免除刑事责任吗?答案肯定是否定的。
首先我们简单了解一下什么是外交豁免权:外交豁免权是指外交人员在执行外交任务期间,免受驻在国法律追究的特权和优遇。这种权利主要是为了保证外交人员能够正常履行职务,并且维护国家之间的友好关系。但是,这并不意味着外交人员可以随意犯罪而不受惩罚。如果外交人员的行为触犯了国际法或者其本国的法律,他们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。同时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也规定了在一定条件下对外国刑事判决的消极承认,即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并依照刑法应负刑事责任的,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但仍可依法追究;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减轻处罚。因此,外交豁免权并不等同于完全免除刑事责任。
所以该男子公然抢劫并高喊“我有外交豁免权”并不能帮他减轻刑事责任。等待他的也只是法律的严惩。